基层务林人
青原区发布2021年第2 号总林长令
阮良兆专业号 | 2021-6-1

5月25日,青原区总林长发布第2021年第2 号总林长令,决定自 2021年4 月至 12 月在全区开展打击毁林和破坏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。要求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建设生态文明、保护生态环境"一盘棋"的思想,以彻底查清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为基础,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、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、严肃追究监督管理不力责任为目标,紧盯目标任务,突出对森林公园、风景名胜区、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等重点区域毁林案件的重点查处,突出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的重点打击,突出对辖区内森林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,以务实的举措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。按照《青原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》、《青原区林长巡林工作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"第一责任人"职责,经常深入基层一线,现场调度解决问题,全力推进打击毁林和破坏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,不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,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,创新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制,为推动全区林业高质量发展,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新青原筑牢绿色基础,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。(青原区林业局 阮良兆)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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